很多朋友在购买电动观光车的时候会有一些疑问,其中就包括观光车出租协议的问题,那么下面诺乐电动科技就来给大家解惑。
观光车出租协议
一、协议目的
本协议旨在明确出租方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和承租方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双方关于观光车出租的权责及约定事宜。
二、租赁设备描述
甲方同意将以下观光车出租给乙方使用,租赁设备详见附件一:
三、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。
四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-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(以下金额为人民币)XXX元,包括观光车的维护保养费用;
- 租金支付方式: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;
- 如发生逾期未付款,则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。
五、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
六、违约责任
-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,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;
- 如发生一方违约,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;
-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,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协商解决。
七、其他事项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;
-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公章):XXX 乙方(公章):XXX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XXX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XXX
签订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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